記者近日從環境保護部獲悉,今年下半年,包括鋼鐵、焦化、化工、紡織印染等在內的13個行業將全面開展排污許可證申請和核發工作。根據相關文件,京津冀及周邊“2+26”大氣污染傳輸通道城市、長三角、珠三角等地區的時間表比全國更提前。這些地區的煉鐵、煉鋼、軋鋼行業須在今年內核發排污許可證,其他地區在2018年底前完成。
環境保護部近日接連發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鋼鐵工業》(HJ846—2017)(以下簡稱“鋼鐵技術規范”)、《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水泥工業》(HJ 847—2017)(以下簡稱“水泥技術規范”)、《固定污染源排污許可分類管理名錄(2017年版)》(以下簡稱《排污許可名錄》)等文件。平板玻璃、紡織印染、氮肥工業相關政策也已征求意見。
有證無證區別很大
鋼鐵企業5000余家,“無證”企業將作為化解產能的重中之重
以鋼鐵行業為例,國家統計局數據顯示,目前全國鋼鐵企業約有5000余家,其中有煉鐵、煉鋼能力的企業650家,獨立軋鋼企業4350余家。京津冀、長三角、珠三角的煉鐵、煉鋼企業分別有105家、70家、5家。有基層環保部門相關負責人告訴記者,由于《排污許可名錄》將燒結、高爐、軋鋼等都算在鋼鐵企業范圍內,具體的企業數量還需進一步統計。
據了解,排污許可證將作為鋼鐵企業排污行為的唯一行政許可,也是環境執法檢查的重要依據。鋼鐵企業必須持證按證排污,開展自行監測、建立臺賬、定期報告和信息公開,實現從“要我守法”向“我要守法”轉變。對于無證排污或違證排污的鋼鐵企業,將受到按日計罰、停產等嚴厲的處罰。
特別是鋼鐵行業作為化解過剩產能的重點行業,未取得排污許可證的“無證”企業將作為化解產能的重中之重。
今年上半年,一批鋼鐵企業陸續獲發具有全國統一編碼的排污許可證,截至6月30日,已有66家鋼鐵企業獲準“合法排污”。
對行業有啥影響?
盈利能力較弱企業需要更長時間收回成本,利好大型企業
關于“鋼鐵技術規范”,記者了解到,其制定的原則是基于現行的國家法律法規和標準規范,既不加嚴,也不放松,不額外增加企業負擔,但是注重與現有各項環境制度要求的銜接,體現全過程管理和多污染物協同控制。
據業內人士估算,一個500萬噸的鋼廠在排污治理設施上需投入3億至5億元,每類廢氣主要排放口均應安裝自動監測設施,每臺設施投入約幾十萬元。除了設施投入,按較高標準算,企業環保方面的日常運行費用需約每噸鋼200元。
據冶金工業規劃研究院估算,鋼鐵行業8類廢氣主要排放口全部安裝自動監測裝置,可管控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煙粉塵排放量分別為104萬噸、94萬噸、103萬噸。
有研究機構分析,排放總量限制將制約小企業擴張產能。對于目前效益處于中上水平的鋼企(即噸鋼利潤達到600元至1000元)來說,約一個季度至半年就能收回成本。而對于盈利能力較弱的企業,則需更長時間才能收回成本。因此,排污許可制度的實施將利好大型企業。
對于企業而言,只要環保手續完善,治污設施能夠滿足達標排放等要求,符合產業政策,都能夠申領許可證。同時《排污許可名錄》將排污單位分為重點管理和簡化管理,絕大部分中小企業將實行簡化管理,申領難度并不大。
▍九種情形無法獲得許可證
■屬于國家或地方政府明確規定予以淘汰取締的
■位于飲用水水源保護區等法律法規明確規定禁止建設區域內的
■沒有符合國家或地方要求的污染防治設施或污染物處理能力的
■申請的排放濃度不符合國家或地方規定的相關標準和要求,或排放量不符合排污許可證申請與核發技術規范要求的
■申請表中填寫的自行監測方案、執行報告上報頻次、信息公開方案不符合相關技術規范要求的
■對新改擴建項目的排污單位,不滿足環境影響評價文件及其批復的相關要求的
■通過污染物排放等量或減量替代削減獲得總量指標的,被替代削減的排污單位許可證未按規定進行變更的
■排污口設置不符合國家或地方要求的
■不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要求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