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及董事會全體成員保證公告內容真實、準確和完整,沒有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重大遺漏。
一、會議的召開
1、召開時間:2017年6月22日下午14:30
2、召開地點:湖南省長沙市天心區湘府西路222號華菱園主樓1206會議室
3、召開方式:現場投票及網絡投票相結合
4、主持人:公司董事易佐先生
5、會議召集人:公司董事會
6、會議的召開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以及有關法律、法規及規章的規定。
二、會議的出席情況
出席本次股東大會的股東及股東代理人共計44人,代表有表決權的股份2,115,596,141股,占公司總股份3,015,650,025股的70.1539%。
其中:
出席現場會議的股東及股東代表2人,代表股份1,806,787,675股,占公司總股份的59.9137%。
通過網絡投票的股東42人,代表股份308,808,466股,占公司總股份的10.2402%。
公司部分董事、監事、高管人員及公司聘請的見證律師出席了會議。
三、議案的審議情況
本次會議聽取了《2016年度獨立董事述職報告》,并以記名投票方式審議表決了以下議案:
1.《公司2016年度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2,111,826,6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8218%;反對3,207,376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1516%;棄權56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266%,通過了該議案。
廣告
中小投資者(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投票情況:同意1,326,665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6.0327%;反對3,207,37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2.9373%;棄權562,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0299%。
2.《公司2016年度監事會工作報告》
表決結果:同意2,111,826,6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8218%;反對 3,207,376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1516%;棄權56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266%,通過了該議案。
中小投資者(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投票情況:同意1,326,665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6.0327%;反對3,207,37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2.9373%;棄權562,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0299%。
3.《公司2016年度財務決算報告》
天健會計師事務所(特殊普通合伙)對公司出具了天健審字第[2017]2-69號標準無保留意見的審計報告。審計報告全文登載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巨潮資訊網上(http://www.cninfo.com.cn)。
表決結果:同意2,111,818,6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8214%;反對 3,215,376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1520%;棄權56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266%,通過了該議案。
中小投資者(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投票情況:同意1,318,665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5.8758%;反對3,215,37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3.0943%;棄權562,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0299%。
4.《公司2016年度報告全文及其摘要》
公司《2016年年度報告全文》(公告編號:2017-12)及《2016年年度報告摘要》(公告編號:2017-13)登載在中國證監會指定的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
表決結果:同意2,111,818,665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8214%;反對 3,215,376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1520%;棄權56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266%,通過了該議案。
中小投資者(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投票情況:同意1,318,665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5.8758%;反對3,215,37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63.0943%;棄權562,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0299%。
5.《公司2016年度利潤分配方案》
鑒于公司以前年度虧損尚未得到彌補,公司2016年度擬不進行利潤分配,也不實施資本公積轉增股本。
表決結果:同意2,111,103,202 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9.7876%;反對3,930,839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1858%;棄權562,10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0266%,通過了該議案。
中小投資者(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投票情況:同意603,202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8364%;反對3,930,839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7.1336%;棄權562,10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11.0299%。
6.《關于預計2017年公司與華菱集團日常關聯交易總金額的議案》
預計2017年公司將與華菱集團發生日常關聯交易不超過1,434,304萬元。預計公司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成前,公司原有鋼鐵資產與華菱集團預計發生日常關聯交易1,094,907萬元,其中關聯采購及接受綜合后勤服務795,596萬元,關聯銷售及提供勞務等295,678萬元,財務公司利息、手續費及傭金收入3,102萬元,財務公司利息及傭金支出530萬元;重大資產重組實施完成后,公司發電資產與華菱集團預計發生日常關聯交易339,397萬元,其中關聯采購及接受綜合后勤服務158,115萬元,關聯銷售181,283萬元。
該議案為關聯交易,關聯股東華菱集團已回避表決。
表決結果:同意305,257,79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98.7777%;反對 3,777,476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1.2223%;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所有股東所持股份的0 %;回避表決1,806,560,875股,通過了該議案。
中小投資者(除單獨或合計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以外的股東)投票情況:同意1,318,665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25.8758%;反對3,777,476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74.1242%;棄權0股,占出席會議中小股東所持股份的0.0000%。
四、律師出具的法律意見
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律師譚程凱、徐櫻為本次股東大會出具了法律意見書,其結論性意見為:湖南華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2016年度股東大會的召集和召開程序、召集人和出席人員的資格、表決程序和表決結果符合《公司法》、《股東大會規則》及《公司章程》的相關規定,合法、有效。
五、備查文件
1、經與會董事、監事簽字確認并加蓋董事會印章的股東大會決議;
2、湖南啟元律師事務所律師為本次大會出具的法律意見書。法律意見書全文登載在巨潮資訊網 (http://www.cninfo.com.cn)上。
湖南華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會
2017年6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