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董事會及全體董事保證本公告內容不存在任何虛假記載、誤導性陳述或者重大遺漏,并對其內容的真實性、準確性和完整性承擔個別及連帶責任。
國家審計署(以下簡稱"審計署")于2016年對公司控股股東原寶鋼集團有限公司開展了財務收支審計,延伸到本公司,并對審計范圍內涉及的部分事項延伸審計至相關年度。
本公司根據審計署的意見,對以下事項進行了整改,現將有關情況公告如下:
一、財務管理和會計核算方面
關于通訊費補貼、已搬遷高爐塔基資產的減值、進出口信用保險返還收入及本公司所屬上海寶鋼國際經濟貿易有限公司股票投資浮虧的會計核算問題(該事項已于公司2016年度報告中予以披露),本公司均已于2016年度完成了整改。
二、企業重大決策和管理方面
1.關于部分設備、備件招投標管理問題及本公司所屬上海寶鋼商貿有限公司貨款結算方面問題,本公司已根據審計署的審計意見進行了及時整改。公司將進一步加強內部管理,規范業務流程。
2.關于境外鋼管合資企業經營狀況問題,本公司已通過加大市場開拓、推進降本增效等措施,逐步增加合資公司產銷,改善其經營狀況。
截至目前,本公司對此次審計指出的具體問題已基本完成整改,完善了相關制度和流程。本次審計發現的問題對本公司整體經營業績及財務狀況無重大影響。
本次審計對于本公司內部控制建設和風險防范工作具有積極的指導作用,本公司將以本次審計整改為契機,不斷完善內部控制,加強監督檢查,規范經營行為。
特此公告。
寶山鋼鐵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會
2017年6月24日